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垄断法 > 竞争 > 不正当竞争案例 >
南方出版社与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不正当竞
www.110.com 2010-07-26 13:44

  北 京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4)二中民终字第1259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方出版社,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19号华宇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赵云鹤,该社社长。

  委托代理人汤兆志,男,汉族,1965年11月22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庄三街20号。

  委托代理人孙洁,女,汉族,1977年2月10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工作人员,住址北京市东城区十字坡西里11楼1单元10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甲24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斌,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峰,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北京勤十诚书报刊发行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北里16号楼图书市场乙119号。

  法定代表人张正武,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兆志,男,汉族,1965年11月22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庄三街20号。

  委托代理人孙洁,女,汉族,1977年2月10日出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工作人员,住址北京市东城区十字坡西里11楼1单元102号。

  上诉人南方出版社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30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印书馆公司)在原审诉称:我公司出版的《新华字典》是中国影响最大、发行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综合性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为了使《新华字典》走向世界,我公司组织多位专家将《新华字典》全部内容用英文逐一解释后,于2000年5月出版了最具普及性和权威性的汉英双语语言工具图书--《汉英双解新华字典》。该书装帧由我公司聘请专业设计人员精心设计,且投入巨资在全国以多种形式对该书进行长时间的宣传,使得该书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成为知名产品,总发行数量已近40万册。2003年12月,我公司发现南方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新英汉双解词典》使用了与《汉英双解新华字典》相同图案的封面设计,只是个别颜色略有变化。勤十诚公司大量销售了《新英汉双解词典》。由于该封面设计是《汉英双解新华字典》作为知名图书区别于其他同类图书的特有包装装潢,因此南方出版社使用类似封面设计的行为,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属借助我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销售自己相关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我公司起诉要求南方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新英汉双解词典》,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勤十诚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新英汉双解词典》;南方出版社和勤十诚公司共同在《新闻出版报》上公开向我公司致歉,负担我公司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00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