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防范并购法律风险?(2)
www.110.com 2010-08-05 14:11
司往往要求目标公司承担较重的保证责任;反之,在低价情况下,主并公司也许同意缩小目标公司保证范围。
第四类是索赔条款当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不实陈述或违约时,有权向对方索赔,这就是索赔条款。索赔条款可以是独立的条款,也可以散见于并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之中。就索赔期间,目标公司往往希望以短为宜,并购公司则希望越长越好,索赔期间甚至因陈述和保证的内容不同和发现的难度不同而长短不一。为防止出现无法落实索赔的情况,并购公司往往提出设置提存条款,即将并购价款存放在第三方,以供索赔之用。
当然,合同法上诸如担保制度、债的保全制度、抗辩权制度、合同解除制度等等都能不同程度地防范外资并购风险,如何用其来控制防范外资并购风险,需要聘请律师等专业顾问作协议条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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