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www.110.com 2010-08-05 14:11
其一,合法性。
劳务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务合同才能产
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务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其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务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务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
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务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务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
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务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
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务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价有偿。
劳务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务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务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务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务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务者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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