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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3)
www.110.com 2010-07-08 22:55

  本罪的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人”是指由全体股东推选出的代表或者他们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其中推选出的代表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也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人”,应当是董事会或他们委托的代理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目的是骗取公司注册登记机关。获得他们批准注册登记。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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