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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47)
www.110.com 2010-07-09 14:16



  我国入世后取消了对外资企业三项限制性规定后,进一步促进了外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因此,加工贸易方式已不再局限于外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或高新技术外资企业也采取这一方式运营。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外资企业出口前100名中,90家IT类企业均以加工贸易为主。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方式已成为我国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方式。

  与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是贴牌生产方式(OEM)。近三年来,我国OEM生产方式发展迅猛。据报道,长三角地区专业从事OEM的企业达千余家,而家电企业OEM生产占全国比重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500强的家电企业中,近95%的企业都曾与我国家电企业合作,以贴牌方式生产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占85%,其中90%是贴牌生产。数码相机等产品的贴牌生产比例高达98%。此外,我国大量的民营企业也从事贴牌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除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现行的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促使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制造业队伍,生产并出口了大量的各类外国品牌产品,包括IT类高新技术产品。

  3.民营企业的崛起及其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毫无疑问,外资企业对我国进出口及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更为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也有力地带动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对于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种效应更多地体现在近十多年来我国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全国工商联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004年民营企业500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占总数的83.4%,并主要聚集在浙江和江苏两省(比重分别为36.6%和22.6%)。我国民营企业聚集和发展的东部地区恰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投资的重点地区。据商务部2003年外资统计,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东部地区的项目数、合同额及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2.00%,86.86%和86.20%。2004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仍达到85.93%。

  我国东部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崛起与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地区大规模投资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正是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发展起来,并在其业务拓展中仍在寻求与外资合作。在浙江,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已形成共同发展,甚至发展速度超过外资企业的局面。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民营企业年出口额达到1011.6亿美元,同比增长 68.6%,增长幅度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57.2和27.7个百分点。因此,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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