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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清算】清算组
www.110.com 2010-08-04 14:10

  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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