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三聚氰胺”重出江湖让结石宝宝索赔案再添悲壮注脚。到目前为止,律师所知道的获得立案的原告只有6个。其中北京4个,河北2个。2009年11月27日,北京顺义区法院终于第一次开庭审理了一起“结石宝宝”索赔案。但原定12月9日的第二次开庭被取消,至今没有开庭。这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唯一开庭的民事索赔案。而在河北新华区法院第一起立案的索赔案至今没有开庭。
红网长沙2月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喜丰)三鹿集团已经不存在了。
这是横亘在那些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结石宝宝”和他们的家长面前的一道栏杆。
有多少家长拒绝既定的赔偿方案,而选择民事诉讼,难以统计,但可以确定的是,自2008年下半年爆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得以在法院立案的“幸运儿”寥寥无几。
正义与非正义,调解与诉讼,上访聚众与维稳压力,等等,各种因素的纠结,让“三聚氰胺”事件至今仍是未了之局。
开启诉讼之门
2009年11月27日,马雪亭(化名)站在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代理席上。原告是他1岁半的儿子——一个含三聚氰胺三鹿奶粉的受害者。
自2008年3月5日出生之日起,马的儿子就开始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后被诊断为“左肾结石”。
马将三鹿集团和奶粉经销商北京顺义隆华购物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费等共5万余元。马没有想到的是,这会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一年多来,法院开庭的第一起民事索赔案。
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受害者曾一度诉讼无门。2008年12月8日,63名受害者第一次向河北省高院提起共同诉讼,两周后再次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数百名奶粉受害者分别先后向最高法院、石家庄中院、青岛中院等提出共同诉讼,未获立案。
法院的答复多是“暂不受理”。这被律师和患儿家长视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推托之词,至于这个说法来源于何处,则无据可查。
各界舆论也不支持“暂不受理”。2009年3月2日,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代表最高院开启了这扇门。
当日,沈在与网民交流时称,受到婴幼儿奶粉不同程度损害的30万婴幼儿95%以上都已经接受了企业的赔偿,另有少部分想通过诉讼获赔,“人民法院已经做好了这个方面的工作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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