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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版赵作海”为何不提国家赔偿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骆小林,成都市新都区农民。2008年5月,因为3个男子包他的车去云南跑了一趟长途,他成了运输毒品的 “死刑犯”。2010年5月24日,被关押738天的骆小林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走出看守所。骆小林不愿再提起过去,“希望安安静静地回家,继续从前的日子,即使最后被判无罪也不打算提出国家赔偿。”(5月28日《天府早报》)

  与赵作海二次索赔65万之举截然相反,“滇版赵作海”骆小林却不打算提出国家赔偿,是什么让骆小林丧失了对公民权利的信心?

  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公民英雄。赵作海在出狱的最初几天里,也是与公民英雄绝缘的——赵作海的表现是,鞠躬致谢、恭维领导,还说了“不会索赔,领导能给多少就多少吧”的话语。然而,赵作海案引起的轰动效应决定了赵作海绝非是“一个人在战斗”,全国的各家媒体带给赵作海的不仅仅是相机和话筒,还有本应人人具备的公民意识尤其是权利意识。即便赵作海最后被领导们警告“不要与记者频繁接触”,但赵作海在众多记者的口风中还是得到了许多维权意识的,于是,在当地政府给了赵作海65万元国家赔偿之后,赵作海又索要了65万元的精神赔偿。虽然失败,但赵作海已经完成了从顺民到权民的转变。

  骆小林与赵作海的出狱表现几乎是一样的,即都不想提及国家赔偿的事宜,何也?笔者认为,在于从屈打成招到锒铛入狱的整个过程中,公民意识已然被强势的权力击垮了,即便不能说是“荡然无存”,也可以说是“体无完肤”。骆小林说,“这比关在里面好得多,毕竟可以回家了。”从中,我们能够阅读到他心中对于平静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让一个公民所有的权利思维“万念俱灰”,对权利的申请自然不寄予什么希望了。

  问题在于,国家赔偿不能总靠倒逼的形式来完成。骆小林即便不主动申请,地方政府又何以不能自己纠偏、对官员进行问责并对受害者奉上国家赔偿呢?可以说,只有权力有了主动认错的态度和主动赔偿的机制,骆小林式的故事才不会上演。相反,每个受到委屈的公民还都会自然而然地享受到种种权利,包括不申请便可以得到国家赔偿——每个公民都是英雄的时代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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