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金标准提高12.68元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提高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按每日111.99元计算。
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上年增加4297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1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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