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五年无法办证 法院调解解除合同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近期调解解决一起商品房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2004年在市区某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但迄今为止该房屋都不能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王某虽然名义上系该房屋所有权人,但因“两证”皆无,导致其对该房屋无任何处分权。无奈之下,王某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该案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告主张基本一致。在庭审结束后,该院书面告知被告限期办理房屋“两证”,但逾期后被告仍未能办理。考虑到判决解除合同容易产生一系列问题,承办人即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调解,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终因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在双方对解除合同及补偿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承办人亲自代领双方当事人到银行办理提前偿还按揭贷款手续。终于使该案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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