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动态 >
经济合同纠纷案先转工商调解
www.110.com 2010-07-07 12:54

  全国首家“经济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中心”启动

  昨天,房山工商分局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正式启动,企业之间遭遇合同纠纷,不必上法院也能找地方说理,区法院将赋予其行政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据介绍,工商和法院联合启动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国尚属首次。

  记者了解到,遭遇货物交付延期索赔、特许加盟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等经济合同纠纷后,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打官司,仅房山法院每年就有约1500件商事案件,其中80%涉及经济合同纠纷。

  以往民商事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也需3个月结案。如遇复杂案件可能要一再申请延期审理,甚至最长达1-2年。而且当事人还要缴纳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过程需支出的成本等。

  今后,房山区的企业遭遇合同纠纷将增加一种新选择——法院立案后到工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争议的时间有望大大缩短,最快可能当场解决。”工商局有关人士说。正准备申请调解的某企业代表说,走到上法院打官司这一步,“撕破脸”日后生意也就无法做了。调解不仅成本远低于诉讼,而且为双方今后合作留有余地。

  从即日起,房山区法院受理的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将先转给设在房山工商局的经济合同中心调解。工商调解后,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必须履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诉讼,法院将开庭审理认定调解结果,只要文书不存在违法行为,就不再对案件本身进行审理,即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支持工商调解协议书生效。如果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则继续在法院审理。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表示,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还要讲证据,很多即便有理的企业因为证据不足也可能输官司。工商调解可以更温和,不是硬邦邦的只讲法律和程序,更容易让双方当事人都接受。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