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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假离婚”骗低息房贷 银行使出五大招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一套贷款30万元、20年期还款的商品房,仅仅因为利率不同,实际支付的利息就最高相差9.6万元。为了逃避这笔高昂的利差,有人试图通过“假离婚”、“假未婚”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近日,记者从成都各大商业银行获悉,为防止这些人的歪招得逞,银行将通过查询户口本、个人征信系统、调查走访等五大招数予以应对。

  一套房二套房,利息最高相差9.6万元

  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如今对一位普通借款人来说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一套贷款30万元、20年期还款的商品房,如果你购买的是首套房,银行利率最低可下浮到4.158%(相当于7折),20年利息约为14.23万元;而如果你购买的是二套房,按照最新的房贷政策,利率至少上浮10%,仅仅因为这一项,你需要支付的利息就高达23.83万元,两者相差9.6万元。虽然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已将首套房优惠利率提至8.5折,但即便如此,借款人也能为自己省下超过6万元的利息。

  疑似假离婚,有人离婚不久就贷款买房

  看着不菲的利差,有人想到了通过“假离婚”、“假未婚”等手段骗取银行低息贷款。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外地就出现了中介公司协助客户“假离婚”申请首套房贷款的现象。

  “我们不知道对方是否是假离婚,但确实发现有离婚不久后便申请贷款买房的客户。”上周五,成都一家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客户非常少,但他们都能提供合法、正规的手续,公司也无法核实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

  不过,该负责人强调,对假离婚的客户,公司是不会帮助他们逃避银行限制二套房贷款的政策的,“别说很难操作,就是好操作,我们也不会”。

  据称,他们和银行有着多年合作关系,并且每笔业务还要承担一定时间的阶段性担保,万一被银行发现存在什么问题,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我们不可能为了一两笔业务给自己留下隐患,也影响与银行未来的合作。”

  再次,为了配合房地产调控,近期监管机构严控商业银行住房开发贷款的投放。银监会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严格执行“三不贷”原则。对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贷款;对挪用银行贷款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企业不予贷款。

  多家银行已对住房开发贷款实行“限贷令”。一般而言,房地产贷款占商业银行贷款的20%左右,对房地产的调控直接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动能下降。更重要的是,由于房地产行业和多个行业紧密相关,房地产调控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相关企业资金需求下降,加大对信贷需求的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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