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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能否工资化?(2)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然而‘付出较多义务’是个模糊概念,难以按照劳动时间长短来计算,也难以按承担家务量的多少来计算,这造成女性在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张晓梅说。

  承认家务劳动摆脱对男性的依赖

  为了保障女性权益,承认在家庭中的付出,张晓梅今年将提出“实施家务劳动工资化”的建议。“这在于争取得到家务劳动所应该得到的工资,从而使人们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让女性摆脱对男性的过重依赖。”

  家务劳动又如何工资化呢?张晓梅提出了三点建议:一、取消《婚姻法》劳动补偿制度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家务劳动仅仅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所创造的价值与夫妻间适用何种财产制没有任何关系。”二、明确家务劳动补偿的相关因素。三、扩大家务劳动补偿提出的时间范围。《婚姻法》规定补偿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这样事实上损害了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财产权益。建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纳入到提出劳动补偿要求的时间范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可以根据其劳动的时间和强度、参考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以及配偶的收入等方面来提出补偿要求。

  张晓梅在博客中的话

  两会即将开幕,每年三月八号是全国政协大会的开幕日,我已参加了七次会议,这一届是第八个年头。每年这一天对每个委员都有特殊的意义,它会提示委员们更富有责任和使命感。

  像往年一样,我会准备一些相关提案,我的提案多偏重于所熟悉和关注的女性话题,经常接触到的社会和生活话题,还有行业问题。今年是国际三八妇女节100周年纪念日,今年对女性话题更关注了一些,这两天有媒体已在询问提案方面相关问题。有些提案还在修改和完善中,正式提交在八号前。在此之前还可以做充分的补充和修定。为此,希望能和大家做一些交流,特别是一些有争议或前瞻性的提案,希望得到网友的意见和帮助。

  今天征求意见的提案是:“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这个提案看似是一个家庭细节问题,却涉及到女性发展和当今社会女性观念意识变更,还有女性地位和社会结构问题。相关观点已在提案中,希望大家探讨,提出不同意见。

  张晓梅提案:建议家务劳动工资化 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女性的生活空间早已不再局限于家庭内部,她们也广泛地参与到了社会劳动中,拥有一份自己的职业。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地位,她们仍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2001年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资料显示,中国的城镇妇女每周花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平均是21个小时,比男性的8.7个小时要多近两倍,而她们中的大多数与男性一样是全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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