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企业之间的合作大多以串谋的形式出现,容易导致来自法律的限制,比如卡特尔往往受到政府反托拉斯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制。而且,合作容易产生惰性,合作双方都可能抱有搭便车的心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在博弈论中所说的“智猪博弈”,而这种合作惰性最终会扼杀企业的创新性。
二、竞合战略是企业“突围”的良方
竞合的思想,就是要求所有参与者共同把蛋糕做大,每个参与者最终分得的部分都会相应增加。在创造价值和争夺价格的整个过程中,不是只有竞争,也不是只有合作,竞争与合作是同时存在的。
传统的对抗性竞争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而单一的合作又不是一种稳定状态。作为竞争和合作的有机统一体,竞合战略是企业突破危机、逆境奋进的良方。
所谓竞合关系,即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它的核心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创造价值与争夺价值。
创造价值是个体之间相互合作、共创价值的过程;争夺价值则是个体之间相互竞争、分享价值的过程。换句话说,市场就好像一个蛋糕,参与者都希望能分得一部分,而且都想获得更多。竞合的思想,就是要求所有参与者共同把蛋糕做大,每个参与者最终分得的部分都会相应增加。竞合是竞争与合作有机融合的统一体,既表现为某种程度的竞争,同时又表现出一定的合作。在整个创造价值和争夺价格的过程中,不是只有竞争,也不是只有合作,竞争与合作是同时存在的。
第一:竞争与合作的发生,存在时间、空间或业务领域上的差异性。当企业共同创建新市场的时候,企业之间表现为合作;而当企业分享市场蛋糕的时候,则表现为竞争。企业之间的当前合作行为,是为了在以后能够击败竞争对手,即“合作是竞争的另一种形式”,这体现了竞争与合作在时间上的差异。竞争者之间在某些经营领域和经营环节进行合作,则表现了竞争与合作在业务领域上的差异性。德国宝马汽车公司和戴姆勒公司旗下梅塞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在整车制造领域存在着品牌竞争,但双方不仅共同开发、生产及采购汽车零部件,而且在混合动力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合作。
相对大众的奥迪,福特的沃尔沃及丰田的雷克萨斯等其他高端轿车制造商而言,宝马和奔驰并没有强大的母公司作为背景,无法共享产品部件或技术以降低研发、生产及采购成本。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两家公司通过竞合战略,互通有无、共享资源,从而在汽车业整体利润下滑的趋势下获得相对较好的收益,最终取得双赢。类似情况,还包括NEC与Honey-well公司在研发和生产环节的合作;Philips和Sony共同开发娱乐播放器;IBM和Apple共同开发PowerPC芯片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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