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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 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一般可以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和争议。个人劳 动争议是指单个劳动者与本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是指多个劳动者与本 单位发生的相同的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是指多个劳动者与本单位发生的相同的劳动争议 ;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本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或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是指法律、法规授权和专门机构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依法进行、仲裁和审判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 式有以下四种: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当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一、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是专指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通过 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建立的单位内部专门处理劳动争 议的机构,它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用人单位生活中有着相对独立的地位,在 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时,不受单位行政和任何人的干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由职 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三方组成。

  1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和调解受案范围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 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培训、劳动保 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 议。

  2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

  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要经过申请、受理、调解三个步骤:

  (1) 当事人申请。所谓申请,是指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向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主动提出调解劳动争议的请求,其形式可以是口头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

  (2) 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调解委员会 接到一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要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弄清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种情况,对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的争议案件,要认真审查所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并 在4日内作出受理与不受理的决定。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事由是不属于劳 动争议,是否属于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调解申请有无明确的被诉方,申请 调解是否合理合法,申请的事项在本单位是否有共同申请人等。经过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 作出受理决定,填写立案审批表和受理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向当 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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