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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人才 配偶工作是“稳定剂”(6)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带队,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门”督办。“有的小区七八年都没有成立业委会,这个问题能不能尽快规范、解决? ”督办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发言中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物管规定很多小区无法做到,有的建立七八年还没有业委会

  市房管局目前已经有了 “新动作”,一份名为 《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请示已在10月13日报市政府批转实施。同时,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已被市人大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今后,沪上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将有章可循,全面规范起来。

  在昨日的督办会上, “小区业委会”成为人大代表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人大代表蓝勇表示, “浦东联洋地区有近20个小区,开盘5、 6年了,到现在还是没有成立业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应在开盘两年内建立业委会,但目前很多小区都无法做到。

  夏希纳代表也指出,即便小区内已经建立业委会,但由于缺乏规范,常常会出现业委会、物业发生利益冲突,最后甚至导致大批业主卷入纠纷, “这种现象能不能通过一部政府部门的法规加以规范呢?”

  市房管局回应, “加强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已经报市政府。年内,我们还将提交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建议稿)》。”此份意见中,涉及到业委会组建、换届办法;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物业的选聘等内容。

  “我有三届业委会主任经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爱民在会上 “现身说法”,他还对市房管局报请政府的相关意见提出具体的建议。

  “规范维修资金使用”中,使用方案应该征求 “全体”业主的意见,而非意见中所说的 “部分”业主。张爱民指出, “目前自己的做法是将使用方案以书面形式告全体业主,并发送征询单征询每户业主意见。”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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