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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经办市财政局《
www.110.com 2010-07-06 15:0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经办和财政局拟定的《2007年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日

2007年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意见

  2007年是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的决战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并举,坚持造血开发和扶贫济困并行,坚持实施“短平快”项目和建立长效机制并重,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更加注重实效性、增强针对性、提高操作性,努力做好土地、劳动力和社会保障三篇文章,实现增收项目多渠道、广覆盖,力争低收入纯农户年人均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围绕以上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对象

  1、严格对象认定。低收入纯农户的认定要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去年政策已覆盖的人群要保持相对稳定,对增收成效明显的要着眼巩固,对增收有一定难度的要强化扶持。新增对象要严格按照调查、公示、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在操作上要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户建档。

  2、扩大政策覆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全市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对象将扩大到15万人左右,各郊县涉及人口如下:雨花台区0.2万人、栖霞区0.4万人、江宁区3.1万人、浦口区1.6万人、六合区4.5万人、溧水县2.6万人、高淳县2.6万人。要继续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能够通过项目带动增收的低收入纯农户作为工作重点,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努力做到政策措施全覆盖。对其中无法通过项目带动增收的农村低保户,提倡挂钩帮扶,强化社会救助,提高保障标准,尽可能缩小这部分农户与全市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的差距。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

  3、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意见》(宁政发(2006)143号)。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鼓励龙头企业和大户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劳动力转移,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纯农户非农就业;实行多补多免,增强低收入纯农户发展生产的能力;开展结对挂钩帮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继续执行上述文件及配套实施细则中8大类15项政策措施及补助标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导向作用。

  4、突出增收重点。紧紧围绕低收入纯农户的土地和劳动力做文章,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升农业的物质装备、科技含量,创新经营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增收;突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商企业吸纳和政府购岗,在提高非农产业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以提高亩均和劳均效益为重点,在增收项目安排和财政资金使用上要进一步向设施农业、就业创业和各类带动主体倾斜。

  5、创新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转变项目运作模式,加大扶持带动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多种方法,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企业贷款发展设施农业,并带动低收入纯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参与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聚居的,各区县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鼓励和推动。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6、强化责任意识。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区县作为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坚持规范运作,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增收措施落实到位。市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与推进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做好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业务督导等工作,并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纳入区县业务部门目标考核,确保增收工作取得实效。

  7、严格项目管理。按照便捷、务实、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库,各区县年初编制项目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若有调整,其范围和内容必须报批和备案。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区县后实行专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水利工程水费、排灌电费等普惠制补助直接以“一折通”等形式发放到户;对教育、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力培训等补助通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到农户。项目补助资金使用采取报账制,由区县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投资单位或者通过镇街、村组发放到农户手中。

  8、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早启动增收项目,一季度完成低收入纯农户对象认定和增收项目申报审批,市级项目补助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下达,确保扶持政策尽快落实到农户。健全完善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联席会议和项目实施双月报制度,加大项目落实和跟踪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和主流媒体,积极交流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营造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氛围。

  9、完善激励机制。年度考核重点考察通过项目带动低收入纯农户的增收效果,考核结果与项目以奖代补和村干部奖励资金发放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台账、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工作组织情况。年底开展低收入纯农户增收优秀带头人和增收工作先进村“双十佳”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表彰。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将继续纳入全市“增收杯”及区县、镇村目标考核。年终增收效果的确认需经扶持对象逐户签字认可,确保今年低收入纯农户年人均增收1000元的目标落到实处。

  市农经办、 市财政局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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