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修理工小马在一家水箱修理店焊接油箱时发生爆炸,致使多处受伤住院治疗,被鉴定为9级伤残。他为此将该店老板告上法庭,索赔25万余元。昨天,此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二审。
油箱爆炸修理工致残
今年20岁的小马诉称:他曾在位于南山一家水箱修理店工作了3年多,技术不错。2008年6月,他到老乡李某父子经营的水箱修理店工作,负责焊接油箱、修理千斤顶,约定年薪5万元,包吃住。当月24日上午10时,他在该店焊接油箱时发生爆炸,致使多处受伤住院治疗。
住院初期,李某父子一直积极负责交纳医疗费、照顾他,但他们发现小马伤情十分严重,所需医疗费用数额巨大时,便以各种借口拒绝承担支付医疗费。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经西丽街道办事处和西丽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委托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赔偿数额。后经鉴定,马先生系因高温及机械性损伤致全身多处烧伤,眼睛、手、膝盖等多处受伤,为九级伤残。
小马认为,这次伤害事故使他身体遭到了极大的伤害,他请求法院判令李某父子赔偿其医药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4万余元。
一审判店主赔偿12万元
一审开庭时,李某父子辩称:他们和小马之间从来就没有雇佣关系,因与他们是老乡关系,所以小马自己前来找工作。事发当天,小马打电话问他们有无事做,他们均不在家,小马在他们不在场时违规焊接油箱,导致事故发生。小马在明知自己没有取得焊接上岗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明知焊接油箱可能出现油箱遇火爆炸的情况,而强行电焊酿成事故发生,其本人对事故应承担过错责任。事故发生后,他们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小马的住院医疗费共3万多元。
南山区法院一审后认为:小马的损失金额总计为17万余元,李某应承担75%的赔偿责任。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李某赔偿小马各项损失12万余元。
二审主持双方调解未果
店主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仍坚称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小马是在他离开修理店后,私自承揽的焊接活,而且其没有焊接资质及上岗许可证,在焊接油箱之前,油箱所有人已明确告知他要把油箱中的残油清理干净才能作业,但小马不听,也不清理残油,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一审法院判决他承担75%责任有违法律原则,显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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