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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拘留促赖账人还款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韩某、高某夫妇向史某夫妇借款30万元后,一直不予归还,为此史某夫妇将韩某、高某告上法庭,达成和解协议后史某夫妇仍拒不还款,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对两名赖账人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执结了这起持续四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件。

  2006年5月,原告史某夫妇借给被告韩某、高某夫妇3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并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如不能到期还款,被告韩某愿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转让给二原告以抵欠款。借款到期后,除了早期归还的5万元欠款外,被告夫妇一直以各种借口拖欠不还,也没有按照约定将相应房产过户给原告夫妇,却把借款用于做生意。史某夫妇无奈之下,于2008年将韩某夫妇告上了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义务。2009年3月,史某夫妇向小店区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后,法院执行局负责办案的干警多次传唤被告人说理讲法,但被告人高某仍以各种借口不予还款。最终,法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刑事追责,民事追刑”的强制措施原则,通过司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促及时归还欠款。期间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史某夫妇承认错误并还清了所有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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