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病毒式营销,偷菜插件的盛行,往往使网页游戏能够在一夜间风靡,又在一夜间消亡。“网页游戏运营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大多数网页游戏运营商可以只在版署申请一个ICP备案就投入运营了,并且这种做法普遍存在。”兰剑坦言,尽管他公司开发的网游内容方面没有什么漏洞,但在游戏运营前也只是进行了最简单的ICP备案。
“现在采取的审查标准还有待升级,因为我们目前这套审查标准还比较表面。”在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刘雨愫看来,网游行业正在经历一个人和一个产业都会存在的发展超前规范滞后的局面,因为这个行业太复杂了,尤其是文化产品,它涉及的内容和学科包括很多方面,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
对话
监管跟不上,网游就做不大
雷腾,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网络法律委员会成员,对网络法律方面有着颇为深厚的研究。其“网络”博客拥有相当高的人气。
在准备本期采访资料的时候,一位长期关注网游行业的人士发给本报记者一篇博文。内容是律师雷腾写给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书,希望政府部门在网络游戏方面的管理权限进行解释并提升行政监管级别。文章描述了他对现有法律法规中网游行业监管行政职权不明晰的地方进行了标注,并且分析现在的网游行业状况和对网游行业管理的建议,内容十分诚恳。
据了解,北京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腾作为中国网络法律委员会成员,多年来对网络法律方面有着颇为深厚的研究,他在自己的“网络民法”博客上发表了多篇与网游行业法律法规相关的探讨文章。
“当法律遇到了网络,曾经的严谨与条理几乎荡然无存;当网民们在网络上实践了风驰电掣的速度,法律却刚刚学会在网络上蹒跚……”这句博客标题的介绍正好表明了他的态度。而本报记者也在电话里与他做了深入交流。
电脑报:你的博客内容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尖锐的,7月的时候为什么想到要写这个建言?
雷腾:其实我只是用事实说话,将目前现有的一些不同法律法规中的条例罗列下来,你自然会发现一些不是很明确和清晰的地方。我一直从事网络法律方面的研究,这个建议书也是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时候有感而发。此前网络运营企业一直缺乏比较明确的行业定位,它到底是属于增值电信服务行业、互联网出版服务行业还是网络文化经营行业呢?这个定位的不明晰,使得网游企业也很迷茫。于是自己动手写了一些东西,希望能够给相关部门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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