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报:你如何看待这次《通知》对网游行业的影响?
雷腾:《通知》的出台还是受到很多网游企业欢迎的。毕竟规定里对网游的前置审批做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新闻出版总署是网游前置审的执行机构。这实际上进一步明确了网游企业的责权,让企业清楚地知道,一个游戏在上线之前,到底要经过哪些部门的批准,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另外一方面,《通知》对禁止外资涉入网游运营的形式有了进一步的限定,不可回避的是,现在确实有一些外资企业在用隐型的手段参与国内网游的运营,比如说签订虚假技术合作协议,甚至直接参与中资运营,这个规定是很好的提醒和警告。
电脑报:那你觉得《通知》就能解决网游行业面临的现状了吗?
雷腾:网游行业的现状肯定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靠某一个规定就能解决问题的。但作为新兴的行业,国家监管部门也处在一个探索阶段,需要一个摸索的过程。比如《通知》里对于没有通过前置审批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的网游企业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就没有明确提出来,这也许会在后续执行中让企业面临一些不明确的问题。
电脑报:站在行业的角度,你对网游行业的监管有何建言?
雷腾:我比较建议的是,进一步明确网游企业的直接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比较建议国务院派出一个更高部门去统领和协调现有的部门管理网游行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管理资源的整合。
政策解读:让网络游戏监管不再模糊
从监管虚拟货币,到禁止“博彩”性质的网游到此次下发的《通知》,网游行业头上的紧箍咒越来越紧。此次的《通知》为何让所有的网游企业都沉默了。《通知》的细则意味着网游行业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一一为你解读。
一、本《通知》所称网络游戏是指所有通过互联网(包括有线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等)供公众在线交互使用或提供下载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MMORPG)、网页游戏(Webgame)、休闲游戏、单机游戏的网上下载、具有联网功能的游戏、联网的对战游戏平台、手机网络游戏。进口网络游戏是指经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
解读:本条例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和进口网络游戏的定义,将监管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下来。
二、将网络游戏内容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出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履行前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唯一负责网络游戏前置审批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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