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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苦寻前夫无果 旅游巧遇赖账前夫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几年苦寻前夫索要9万多元抚养费不成,不想一朝厦门旅游竟街头偶遇。

  原、被告都是晋江永和人,3年前,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儿子判给了妻子洪某,丈夫张某要支付9万多元的抚养费。因为找不到张某,法庭难以执行。今年国庆,洪某跟家人来到厦门旅游。7日那天,洪某突然发现张某身影,跟踪后发现,张某在附近开了一家店面。洪某和家人当场冲上前去,准备动手搬店里的货物以抵充抚养费。张某赶紧报警。当地派出所到现场了解后,知道是因为民事纠纷引发新的纠纷,便要求双方冷静下来,一起到晋江东石法庭处理。

  法庭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劝张某赶紧缴纳拖欠的抚养费,随后又对洪某晓之以理:一旦将货物搬离,将涉嫌破坏他人生产经营罪名。双方一合计,觉得有理。张某赶紧回晋江东石缴纳了9万多元,而洪某拿钱后也不再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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