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和谐深圳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狠抓人民调解基础建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仅在去年,全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数量达到61321宗,调解纠纷数量与人院受理一审民事纠纷之比突破1:1.5,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彰显,成为了维护深圳市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9月9日,深圳市在龙岗区坑梓街道召开了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议,在传达贯彻广东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推广坑梓街道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和经验详见本报9月8日第五版的报道的同时,总结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据了解,深圳市近年来开展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形式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至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调解组织实现飞跃式发展
近年来,深圳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飞跃式发展:
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去年以来,深圳市大力推进企业、行业和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2007年9月,深圳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物业小区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罗湖区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调解组织的经验,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市55个街道、645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住宅小区、楼院均设立了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东门、华强北商业街和布吉、梅林农批市场等区域和单位建立了调解组织,以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主线的三级调解网络得到健全,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808家,企业、行业和区域性调解组织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基本做到“有(民间)纠纷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调解员队伍渐具规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动员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全市90%以上的社区实现了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636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149名。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中,深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调解员培训等工作,极大地促进了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了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福田区今年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式,8个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13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新增10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172名。据统计,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223家律师事务所996名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7000多宗,成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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