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香捋起袖子,手腕到手背上刻着几道暗红色的伤疤。“这只手当时被藏獒咬到嘴里了,被我拼命抽出来。”然而受伤的不止是这只手,赵红香告诉记者,她的四肢都有伤疤。她庆幸自己运气好,没咬到动脉,不然就没命了。
赵红香是一名37岁的家政女工,去年11月,她独自在雇主家中时,被雇主养的藏獒咬伤四肢,住院49天。让她感激万分的是,出院后工作生活都没有保障的她得到了NGO组织“打工妹之家”的援助,在维权律师范晓红的帮助下,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给赵红香残疾赔偿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近7万元。
前几天,赵红香终于拿到了雇主支付的第一笔赔偿金。
范晓红律师告诉记者,这样的案子不是第一例。除了工伤之外,家政工还会遇到工资拖欠、就业服务纠纷和人身权利伤害等问题,生存状况堪忧。
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家政工不尽责任导致雇主利益受损的案例也有很多。2007年2月7日,两岁的小孩嘟嘟因保姆疏于照顾,从沙发上跌落下来,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11月,法院终审判决,保姆所在单位——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赔偿幼女父母47万元。
保姆的劳动权益谁来管
近年来,家庭服务业有了快速发展。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全国妇联联合提供的《中国家政工体面劳动和促进就业——基本情况介绍》,中国约有2000万名家政工和60万所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从业人数居世界首位。约90%的家政工为女性,年龄在16岁到48岁之间,她们主要由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以及城市的下岗工人组成。
全国总工会保障部副巡视员银玉清说,家政服务业是缓解就业矛盾、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家政工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但是另一方面,银玉清强调说:“中国家政服务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家政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市场管理混乱、家政工权益的维护机制缺席等方面的问题。”
国际劳工组织和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统计显示,广州和成都有超过50%、北京有27%的家政工人没有和家政服务机构或者雇主签订合同,有超过60%的家政工没有参加任何一种保险计划,这意味着,他们既不受《劳动法》保护,也难以通过民事诉讼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同时,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家政工的工作条件。因为个人或家庭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定义,这种工作被视为非正规就业,她们的工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无法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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