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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面向21世纪的社会福利制度
www.110.com 2010-08-11 17:18

1.概念定位不准确,制度体系不规范

  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在国际社会的政策研究中有相对固定的通行含义,原意为"社会安全"(social security),通常指由国家或立法保证的旨在增加收入安全的制度安排,经常与社会保险通用。 在我国学术界通常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是以立法形式出现的、以现金支付方式应付个人生活不测的社会保护措施。(参见:陆学艺主编《社会学》)而社会福利则不同。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实现"社会福利状态"所做的各种制度安排。因而社会福利的含义比社会保障的含义要宽泛得多,可以说社会保障包容不了社会福利;而社会福利则包含着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这在国外通行做法和《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以及我国一些词典、专家论证中,都可以得到证实。如:1990年出版的《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社会保障不单独列条目,社会福利的条目下包括两个主要的子项目:社会工作和社会保障。美国1990年出版的《社会工作词典》对社会福利的定义为:(1)一种国家的项目、待遇和服务制度,它帮助人们满足社会的、经济的、教育的和医疗的需要,这些需要对维持一个社会来说是最基本的;(2)一个社会共同体的集体的幸福和正常的存在状态。该词典把社会保障定义为:一个社会对那些遇到了已经由法律定义的困难,如年老、生病、年幼或失业的公民提供的收入补助。然而我国却与国外通行的做法不同,我们把社会保障作为大概念,把社会福利作为小概念,用小概念涵盖大概念,把社会福利当成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这样做的结果从理论上看是使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包括一些政府文件,经常不得不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几个概念混用或交替使用,不仅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而且也使制度体系不够规范,出现了"权利错位、管理真空、转换空挡、结构脱节"等现象。北京大学田凯博士认为:这样一个逻辑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相当明显的。从学术研究来说,它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研究的进程,阻碍了学科规范化的实现。因为他们很难想象,一个连最核心最基本的概念都存在逻辑问题的学科是规范的。从实践上看,由于社会保障包容不了社会福利等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保障基本上等同于社会保险。比如,我国当前提出的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基本上是社会保险。这当前的形势下,突出重点确有其必要。问题是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它既不覆盖广大的农村,也没有突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因此很难称得上"统一、规范、完善"。这进一步证明了用"社会保障"涵盖"社会福利"的局限性。而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设计是与我国政府各大部门的职责分工紧密联系的,如果对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关系没有一个明确理解,势必会影响各部门之间职权的划分,以及各部门的目标选择和政策制定,从而最终影响到我国人民的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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