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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疗保险制度凸显弊端(2)
www.110.com 2010-08-12 15:47

  美国在克林顿政府时期,曾尝试过推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强制性医疗保险政策,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失败的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克林顿政府的该提案遭到了一向在医保问题上与民主党持相反意见的共和党人的阻挠。如今,共和党政府推行的市场化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形式已然显现出种种弊端,有必要就民主党政府提出的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加以分析研究,权衡二者的利弊。

  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在不减税的基础上,降低国民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根据我们的观察,相对于现行的少纳税以促使人们用本应用来纳税的钱购买医疗保险的制度而言,这种强制性方式其实是将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包含在了税金中,而这部分多缴纳的税金在金额上要小于单独购买保险所需交纳的保费,二者的差额由政府补贴。所以,强制性医疗保险政策会使国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医保现状得到相当大的改善,这些家庭只需支付相对较少的费用就能享受到原来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才能享受到的医疗保障服务。

  另外,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除了能让每个人享受到医疗保障外,还能够起到抑制保费上涨的作用。因为在非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下,很多身体健康的人会认为自己没有购买保险的必要,所以导致的结果就是多数购买医疗保险的人健康状况相对较差,以至于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上升,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不以提高保费的形式来缓解公司的财政压力。

  同时,这种状况还极易引发道德风险。而在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下,赔付率就会限定在一个可接受、可预测的范围内,保费的费率水平也会趋于稳定。加之有政府的干预,会减少保险公司从中牟取暴利的现象,从而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抑制保费的上涨。再有,在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下,人们就医的积极性会提高,有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这样既能降低医疗成本,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整体健康状况。

  我们以为,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制度虽然不一定是最适应美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美国的医疗保险现状。为了更加完善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美国政府需要对现行市场化的非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必要的政策调整。另外,美国还可以在管理、服务、处方药的费用以及医疗保险自身结构等方面加以改进。对于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现任美国政府也准备采取一些措施对其进行改善。

  美国总统布什在2007年1月23日发表的国情咨文中宣布了一项医疗保险减税计划,该计划目的是使4000多万还没有医保的美国人能够支付得起医疗保险。布什计划为个人和家庭分别设定7500美元和1.5万美元的减税额度。只要购买医疗保险,任何人都可以享受这一减税优惠。不过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超过这一额度的医疗保险开支将被征税。这样,新增的税收可以冲抵政府提供减税优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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