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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
www.110.com 2010-07-05 15:58


  ---严格控制市区用地规模。要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城市建设要实行两个战略转移,市区的规模要严格控制,根据市区的合理容量,到2010年市区常住城市人口控制在650万人以内,市区中心地区324平方公里的城市用地不能再扩大,边缘集团也只能增加少量用地,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市区的城市建设用地要控制在610平方公里左右,比1996年增加122平方公里。按照突出首都特点、发挥首都优势的原则,继续加快市区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首先要满足首都功能的充分发挥,保障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对外交往和国防的用地需求;第二,要为适应首都特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安排必要的用地,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和若干中心商务区建设,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控制下,重点安排好中关村科技园区用地,其中中心区73平方公里均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市区中心地区范围内,发展区286平方公里中建设用地约29平方公里,分为4个组团,除软件园(1.4平方公里)外均为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要进一步调整工业用地的结构和布局,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古都风貌,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要坚持'分散集团式'布局,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实施中心地区与边缘集团之间的绿化隔离,规划绿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建设,边缘集团间的优质耕地原则上应划为基本农田,禁止建设占用,防止中心地区与十个边缘集团连成一片。


  ---适度安排卫星城建设用地。卫星城既承担市区延伸的部分功能,又大部分是区县政府所在地,规划期内,卫星城将有较大的发展,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到2010年,14个卫星城建设用地总量将增至25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离市区较近、发展条件较好的通州、亦庄和黄村确定为全市重点发展的卫星城。卫星城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节约用地,紧凑发展,各区县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严格划定各卫星城建设用地区,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合理安排卫星城建设用地。


  ---加强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外延扩大,特别要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推进旧村镇改造,治理空心村;凡有条件的地方,要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乡镇企业向规划工业小区集中。农民建房要坚持拆旧建新的原则,严格实施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制度,提倡相对集中建楼房。要通过合理引导和控制,逐步形成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城乡居民点体系。


  ---严格控制和引导各类开发区建设。凡未经国务院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一律撤销,限期复垦还耕。对已经国务院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要做到全面规划,分期建设。坚持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滚动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老城区原有的基础设施,加快老城区的改造。


  2.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到2010年,交通用地将增加7940公顷(11.90万亩)左右,由1996年的35538公顷增至4348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将新增5400公顷(8.10万亩)左右,但由于一部分沟渠通过土地整理转为其他用地,规划期内,水利设施用地基本稳定。


  ---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用地,近期要保证国家重点支持的交通通讯建设、农林水利建设、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电网改造、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用地需要。


  ---切实提高建设用地效率。交通、水利及独立工矿建设项目在选址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林地,避免占用好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实行占补平衡。


  ---保障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涉及以下项目的续建、新建和扩建等用地在规划和计划上优先安排:


  (l)交通。主要有:首都机场扩建工程,新建京沪(至上海)高速铁路,新建京沈(至沈阳)、京开(至开封)高速公路,扩建京包(至包头)、京承(至承德、)、京济(至济南)等国道,新建公路一环、公路二环两条标准为高速公路的市道,以及若干条连接市区与卫星城和城市组团间的轻轨,等等。


  (2)水利。主要有:永定河、大清河、通惠河、药运河、北运河、清河、温榆河、潮白河、潮河等河道整治,以及二道河水库、陈家庄水库、张坊水库、永定河防洪工程等项建设。


  (3)其他建设。主要有:陕甘宁天然气进京工程、高碑店热电厂、宋家庄热电厂、平谷电厂、第九水厂三期工程、第十水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期、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及郑王坟、小红门、吴家村等污水处理厂,等等。


  (三)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


  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应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复垦。


  1.土地整理。到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增加农用地24000公顷(36万亩),其中增加耕地12000公顷(18万亩)。土地整理的重点是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要通过土地平整、地块归并及综合建设农田道路、沟渠、林网,改善灌溉条件等,增加耕地8000公顷(12万亩);通过村庄搬迁、缩并和调整改造,增加耕地4000公顷(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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