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审批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新建项目的租赁)(3)
www.110.com 2010-07-05 17:16


  时限:工作时限为4个工作日,需审定地价的另加40个工作日转下一环节。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四、复审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五、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六、批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七、签约
  标准:根据局长的有效授权签署租赁合同一式五份。
  时限:工作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八、盖章
  工作标准:对审批的租赁合同及授权书加盖局章。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转件
  工作标准:及时将租赁合同转土地利用中心。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年租金,领取租赁合同。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次性告知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新建项目的租赁)一次性告知单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办理土地租赁手续的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租赁的宗地的基本情况,即坐落、四至、面积规划用途;申请租赁宗地的权属状况;是否已取得计划、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是否已审定年租金标准或是否进行了地价评估;提出申请租赁的请求。(《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 条)
  2.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即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原用地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钉桩成果通知单(复印件)(《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5.若不按规划用地许可证确定的用地范围办理出让手续,则需要提供要求办理出让的土地的分摊说明。内容包括:建设规划许可证宗地总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拟办理出让手续的建设用地面积及分摊原则。(《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 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