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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境游暗藏雷区 游客参团当心被“诈”
www.110.com 2010-09-17 17:06

  

 

 

  不交钱——你们就待在这儿吧!

  随着旅游市场进入旺季,出境游也格外火热起来。虽然出境游市场一直以品质著称,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庞大的需求人群的双重刺激下,市场上的宰客现象又沉渣泛起,游客投诉率急剧攀升。除了常见的购物、娱乐项目、增加景点等手法外,有些旅行社则花样翻新,出现偷换概念降低服务标准、以次充好争取高额差价、虚报价格牟取暴利、合同暗藏陷阱等更加不易识别的手段。记者根据一些游客的亲身经历,探查目前一些旅行社利用低价出境游谋取钱财的手法,提醒消费者甄别出境游市场中的不法经营行为。

  出境游现隐蔽手段坑害游客

  近日,8位深圳市民爆料参加“欧洲10国15日游”的受气经历,其一行6月上旬参与由深圳宝中旅红岭营业部受理的旅游团,半个月的旅游经历可谓是一波三折:出发之后首先发现,这个团是拼团,团员的团费不一;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免费景点竟然也收取每人50欧元的费用,不交费的团友还被丢在加油站里近5个小时。在他们的“部分欧洲旅游团体自费项目参考表”的附件中,标明了欧洲游期间所到景点的收费标准,其中收费项目居然包括佛罗伦萨市区游、锡耶纳市区游等街景项目,难道逛市区也要收钱?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记者从中旅总社等旅行社了解到,按照国家旅游局曾经公布的出境旅游指导价格目录,欧洲的丹麦、瑞典、哥本哈根、奥斯陆、斯德哥尔摩等城市,按照每天入住四星级宾馆,每天2顿正餐,游玩2至3个景点的标准计算地接费用大概在1728元左右,意大利的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地,按照每天入住四星级宾馆包含2顿正餐,每天游玩2至3个景点计算,地接费用大概在1000元左右。而这8位深圳游客参加的“欧洲10国15日游”是带有典型性的“走马观花”式旅游团,算是最常规的旅游线路,从游客自述的11200元到12000元之间的报价来看,明显在成本上存在不小的差额,或者说是质量较低的低价团。

  揭黑导游邬敬民对记者说,这种低价团首先是“零负团费”,这种现象最早从泰国开始,逐渐向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扩散,遍布整个东南亚,典型的做法是强迫游客消费或参与自费项目,甚至有些导游还动用武力威胁。而澳洲、欧洲、日本、美洲等国家旅游开放之后,由于游客对这些行为提高了警惕,所以情况比之前的东南亚旅游要好些。但随后,降低服务标准、利用游客不懂市场胡乱编造线路、虚报行情胡乱报价等更加隐蔽的手段又开始出现并流行。

  吃住行游购娱均成导游赚钱工具

  吃住行游购娱,无一不成为旅行社隐瞒事实、虚报价格争取差价的手段。邬敬民对记者说,虽然他多年一直坚持品质旅游,但并不是不懂行情。他说,由于国外的酒店星级标准与国内的标准不同,并且一些地方相当一部分高星级酒店设施与国内相比也相对陈旧,一些旅行社就利用游客不懂行情的状况,将高星级酒店换成低星级酒店或者换成偏远地区的酒店来谋取差价,而游客语言不通也无从查起。

  在餐饮方面,导游会看人下菜碟,针对喜爱美食的游客下手,导致游客花费大价钱享受的所谓正宗民族餐饮可能只是普通的自助餐。例如一些旅行社将普通的日本料理冒充高档美食推销给游客,诱导游客去品尝价格高昂的所谓松阪牛肉、北海道螃蟹、河豚等,但这些动辄1万日元以上一份的特色餐食所用材料其实只是日本价格低廉的普通货色。因为游客根本不知道正确的吃法,就算吃不出味道也会以为是自己的过错。

  新华国旅汪先生则分析道,在以前,游客因为购物而上当的事情屡见不鲜,而现在一些导游还利用游客不懂规则,除了使用虚报机票、酒店、餐饮价格等手段外,还利用虚报司机和导游小费、将免费景点列入收费项目、将入内参观改为外观参观等手段坑害游客。如欧洲游的小费,一般为每人六七欧元/天左右,游客甚至可以以服务不好为由拒付,而有些导游将它拔高到每人十几欧元/天,这样算下来一车的人每天可多收几千元人民币,游客完全被蒙在鼓里。

  出门旅游应提高警惕保留证据

  游客遇到上述情况究竟应该如何快速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游客目前遇到的问题主要还是购物和降低服务标准。游客在国外购买的一些产品,回国以后一鉴定,很有可能是中国制造的。有的专业人士也不免上当,我曾经看到一位地质专家买回一宗水晶雕像,结果放在水中清洗的时候化掉了,原来是用糖制造的。“只要是在正规旅行社报团参与买到假货之后,都可以要求旅行社代为退货先行赔偿。同时,如果游客遭遇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更改行程等违约合同问题,在查验相关证据之后,旅游局相关部门也可以快速处理。“游客一定要在正规旅行社报团,并看清出境旅游合同,特别是附加条款。出行之前一定要参加行前说明会。”华远国旅导游孙小姐分析了8名深圳游客的投诉之后认为,目前全国通用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明确规定拼团转团需要得到游客的同意。而游客在未看清合同的情况下,“掉入”了旅行社设置的陷阱中,就会导致投诉无门。此外,《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不仅包括正文,还包括《境外自费项目表》、行程表等附件,任何更改都必须得到游客的书面认可。“列出详细报价单虽然有必要,但也很难说明全部行程的价格有问题,必须参照全天是否游览了其他景点来判断。”她认为,游客必须有证据证明旅行社违约或者欺骗,同时旅行社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对责任的认定应该不是问题。

  从购物、餐饮美食到真假景点,旅游陷阱的花样在不断翻新,即使是相对成熟的欧美出境旅游线路,游客也不可掉以轻心,不论是以次充好还是合同欺骗,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游客应留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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