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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欲挑战“消费潜规则”顽症 你被“潜规则
www.110.com 2010-09-17 17:27

  中消协高调叫板“消费潜规则”,在中消协日前公布的一项涉及全国近20个省市的调查中,受访者列举出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到的“消费潜规则”超过800条,涉及商业购物、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旅游娱乐、装修装潢、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众多领域。99.4%的受访者曾因消费潜规则吃过亏,高达78.0%的人面对该潜规由于“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忍了”。

  所谓“消费潜规则”,是指非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不公平、不合理,企业或行业不便甚或不敢向社会公开宣扬,源于一些不良商家在利益驱动下长期实行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成文规则、或所谓“商业惯例”。

  潜规则知多少

  日常生活中,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几乎无处不在―――餐饮行业收取“餐具消毒费”、航班取消甚至无限期延迟却不说明原因、影楼拍摄婚纱照底片需花钱另买、旅游行业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游客加收“老年费”、家装设计师陪同去购买建材拿高额回扣;学开车得给“师傅”塞红包,还得好吃好喝地伺候、查中高考成绩拨打价格昂贵的声讯电话、投宿宾馆必须在中午12点之前退房,否则按全天收费……这些“消费潜规则”,你是不是也经常遇到?

  有专家指出,消费领域之所以会存在大量“潜规则”,根本原因是部分不良商家的利益驱动,若是其中不能赚取更多的利润,商家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去绞尽脑汁创新“潜规则”了。更有甚者,生活中不少“消费潜规则”都是在“商家不断尝试”、且在没有遇到明显“阻力”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强加给消费者的,于是,日久成“通则”。另一方面,受侵害的大多数消费者投诉无门,也没有相应法律规章参考,维权成本居高不下,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在这样一场毫无公平性可言的博弈对局中,“潜规则”层出不穷且有蔓延之势,也就不足为奇了。

  期待法律援手

  中消协和各地消协曾向各种不公平的“消费潜规则”多次提出质疑和挑战,然而要真正破除“消费潜规则”,消协孤军奋战还不够,最终还需法律援手,在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上做出突破。具体来说,破除不合理的“潜规则”,关键要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破除“潜规则”赖以生存的法律“夹层空隙”。譬如刚刚施行不久的《食品安全法》对添加剂的规范,从过去无害就能使用,变成有必要才能添加,这就是很大进步,是从立法上对乱加添加剂这一食品行业“潜规则”作出了有力遏制。实践证明,通过行政执法、司法管理,甚至推动立法等手段,破除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潜规则”是有效可行的。

  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初衷看,有一些“消费潜规则”明显违法,但另有一些“潜规则”之所以盛行,与相关法律规定的模糊有关。因此,法律有必要对这些“潜规则”予以厘清和界定,对那些不合理的“潜规则”予以明令禁止。事实上,很多时候,不是消费者没有维权意识,而是消费者在遇到消费投诉之时,难在缺乏法律细节的依据。

  另一方面,眼下,中消协的“挑战消费潜规则”,标志着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了由点到面的阶段。在此次调查中,34.8%的人也认为消费者应该联合起来采取维权行动。确实,消费者个案维权是需要的,但赋予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更重要。从法律性质而言,“潜规则”泛滥的行业,背后往往有行业协会在纵容。作为一个群众性组织,消协组织与之博弈并取得最终胜利并非易事。因此,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诉讼权,使其可以代表消费者提出诉讼,一方面能使消协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能使它具备对抗“潜规则”背后行业协会的能力。因此,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以“显规则”取代“潜规则”,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次调查中,还有57.1%的人指出造成“潜规则”最大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46.7%的人期待消法贯彻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原则。可以说,“潜规则”在本质上是法律外权利的追求,而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司法不能及时介入,消费侵权行为长期缺少司法权的及时救济。据了解,此次消法修改会贯彻向消费者倾斜的原则,并着眼于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扩大该法的调整对象,充实消费者权利类型,强化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维权成本要降低

  “消费潜规则”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许多消费者不只是习惯了忍气吞声,以至于对强加在身上的“潜规则”早已习以为常,甚至没有了“潜规则”反而会很不适应。

  那么,靠什么打破“消费潜规则”?消费者自我保护只是一个方面。现实中,除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外,大量发生的还是小额消费纠纷。一些勇于维权的消费者曾就小额消费纠纷提出过诉讼,但这种小额索赔维权成本过高,往往得不偿失。

  一项对千余市民的最新调查显示,当损失超过500元时,超过一半的消费者会选择讨说法。损失在500元以内时,48.5%的消费者表示要讨个说法;认为500元以上才值得麻烦跑一趟的受访者占了51.5%。其中,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占了18.7%、6.4%的认为5000元以上的才值得较真,甚至有2.4%的消费者认为,损失万元以上才值得维权。据前几年中消协的调查,结果显示,“费时费力”,“损失不大”和“举证难”成为消费者没有要求赔偿的三大主因。

  因而,人民法院及时受理由于“消费潜规则”而受损害的纠纷,法律要尽量缩短消费维权的流程,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同时要切实提高违法者对消费者的赔偿额度。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借助法律武器打破“潜规则”。

  总之,破除“消费潜规则”,既离不开身为消费者的你我他,也只有社会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净化市场环境,才能有公平和谐的消费氛围,才能让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链接:行业协会问题多现实生活中,人们很少看到有行业协会旗帜鲜明表态反对“消费潜规则”,更多的是各类层出不穷“潜规则”的推手,这些行业协会把原本不能见人的“潜规则”,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宣传力图使其合法化。行业协会自律的缺位与不作为,助长了“消费潜规则”长期存在。

  有专家指出,行业协会该好好反省角色定位,正确的做法是自我清理、自我规范,鼓励企业以主动清除“潜规则”来带动竞争,促进消费,营造公平环境,以维护本行业的声誉。甚至行业协会应把能否有效打破清除“潜规则”,作为该不该存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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