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案例分析(2)
www.110.com 2010-07-13 12:59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二条,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辅祥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马兆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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