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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机关设置的价值合理性(11)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12] 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54页。这个原则也说明,司法权与其他权力一样,并不必然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它的“终极性”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13] 陈哲夫主编:《监察与监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2页。

  [14]  陈哲夫主编:《监察与监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1页。

  [15] 王名扬译:《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65-566页。

  [16] 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享有37项权力(其中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个别的有交叉)。

  [17] 按照《辞源》的考证,“检察”一词最早出自《后汉书。百官志》五:“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晋书。曹摅传》:“时天大雨雪,宫门夜失行马,群官检察,莫知所在。”――《辞源》,第1642页。

  [18] 《辞源》第0860页。

  [19] 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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