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盗窃罪的危害、原因及其防治(3)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古希腊有个寓言,说很久以前,希腊国王曼德斯,求上帝给他更多的金子。上帝说:“很好,早晨你接触到的任何一种东西,它都能变成金子”。曼德斯听后非常高兴。第二天早晨,他起得很早,当他手摸床时,床变成了金子;他一穿衣服,衣服变成了金子;他去花园看花,花变成了金子;吃早饭时,一喝牛奶仍变成了金子;挟一块面包也变成了金子。曼德斯心痛极了,泪水涌出,苦苦乞求上帝取走点金术。这寓言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只有金钱不一定就会幸福。我们说吃好、穿好、玩好,也不一定是幸福,道理是一样的。吃喝玩乐可以用金钱买到,但人生的真正幸福是用金钱买不到的。相反,“惟钱是图”必然为钱所害。尤其是那些去吸毒、买毒的年轻人,更为可恨,本来就是犯了法,还不知足,没钱,又去偷,更是罪上加罪,只好走向深渊,走向坟墓。如某县丰岩镇一位未成年人郝某(17岁),从贪玩到偷,从偷到盗,结果还是被受到了刑事处法。从大量事实说明,那种认为有钱就是幸福的人,有比金钱更高贵的,那就是人的品德、信仰、情操。正如陶涛所说的,“一个爱物质支配的人,一个‘物欲’很强的人,一定是缺乏理想、趣味低级、精神生活很空虚的人,也是生活极为可悲的人”。从现时生活中看,有的人只想追求物质享受,精神上的剌激,放弃了对事业的追求,这是十分危险的!作为一名祖国的未成气候的花朵及那些廷而走险的年轻人,如果不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祟高的理想,缺乏奋斗目标,就像一只失舵的小船,只能在生活的大海里随波逐流,稍有风吹浪打,便会舟沉人亡。
二、从点滴严起。千里河堤毁于蚁穴,道出了量变与质量的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极少数年轻人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看不到这一事物发展的规律,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感到无所谓,认为无伤大雅,有的偷人家的一件衣服、一双鞋子感到不以为然;还有的认为偷单位少量物品不是什么大问题,抓不住就过去了,抓住了也不会处理。久而久之,积恶成习,不能自拨。因为,“大”与“小”,“微”与“宏”,都是相对而言的。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医生做手术,那怕还有一点病菌没有消除干净,都可能导致手术的失败;外交场合一个细小的纰漏都会影响国家的形象。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一些年轻人因不注意小节而犯了错误,影响了进步,毁坏了前程。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道理。古人告诫我们:“祸患常积于忽微”。《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临死前,也给儿子留下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遗言。为什么呢?因为任何“大恶”都是“小恶”与时间的乘机。纵容“小恶”,“大恶”就会降临。所以,我们每个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都要认真吸取多方面、多侧面的教训,克服小节无实论的错误观念,深刻认识偷窃行为与自身应有的道德相悖,又是一种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年轻人,都要十分重视从一点一滴做起,时时、处处、事事用正确的道德规范检查和反省自己的行为,从新做人,做一名有利于国家、社会、群众及家庭有用的人。
三、从“根本” 做起。这里所指的“根本”,就是大力提倡“慎独”,树立诚实劳动最光荣的思想。前者,陈毅曾经有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定要报”和“莫伸手,伸手必足”的名言。后者,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正派人要的是合理合法之财,而决不要非法非理的不义之财。分析前者,有的年轻人错误地认为小偷小摸“反正别人看不见”、“干一次就不干了”,等等,其实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想法。富兰克林说得好:如果自己对这些“没人看见”的行为视而不见,那你就犯了大错。因为, 它已使人的心灵染上了迅速酿成苦酒的“酵母”!古人云:“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尸”,“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不检点的“思”与“行”,只能瞒人一时,哪会哄人一世?有些自以为隐藏的诡秘是长久的,最后还不是大白于天下吗?如震动全国的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就是一个很好的证实和回答。某县一位年轻人偷窃一家公司的财物而获得脏款2万余元,深埋于自家的西瓜地里,真算得上是“天不知,地不知,我不知,你不知”,但最后也不是被挖出来了吗?结果,等待他的是几年的铁窗生涯。事实说明,我们要“慎独”,就是要人们在“没有人看见时”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谨慎地遵守道德准则。同时,从后者来讲,我们每位年轻人要树立无私奉献为荣的思想,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致富愿望,甚至由此采取偷窃的手段都是极为错误的。金钱并非恶源,关键在于获得的手段,每位年轻人都要从思想上划清勤劳致富与贪取不义之财的界限,切实认清“劳”是“钱”的前提,“钱”是 “劳”的报酬,若不知,将会不劳而捞不义之财便是无穷之患。因此,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在现实的学习中、劳动中、致富中,从中增长才干和智慧,吸取有利于自己、更有利于社会的营养。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祟高理想,也才能营造个人的幸福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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