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民族特点,也不能使一个国家免除犯罪结果的危害。犯罪暴力正在败坏着美国城市和郊区的生活特性,除去造成了相当数量的人身损伤和财物损失外,犯罪的恐怖情绪还正在破坏着都市和郊区人们赖以生活的亲属关系网。对于犯罪的愤怒又在腐蚀着美国人的政治素质。事实证明,一九七七年纽约城市长选举中进行激烈辩论的问题就是关于死刑。在暴力笼罩下的任何社会里,有一种人们对安全和秩序的渴望可能会压倒其他一切思考的危险。
人们为什么都是那样担心害怕呢?答案不能造成只是由于暴力犯罪数量多的错误理解;从关于保险统计员的观点看来,“街头犯罪”是一批比之乘汽车,在住宅周围工作,去游泳或者其他许多没有明显担心又能吸引美国人去活动的危险要更小些的犯罪。在乘汽车时意外丧生的机会比其被陌生人谋杀多十倍以上,而且在暴风雨中滑倒或者说从梯子上摔下来致死的危险,则为陌生人谋杀罪的三倍那么多。
起因于尚未造成致命伤害的事故,比其暴力造成的伤害也大得多。由于汽车事故的结果,一九七三年就造成五百多万人的伤害,而且在国内大约有两千四百万人由于这类事故在感情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在他们中大约有四百万人蒙受到足够严重的暂时性或者永久性伤残的痛苦。对比之下,抢劫犯罪的受害人有近四十万,而且大约有近五十五万人在更加恶劣的袭击事件中受惊,感到痛心。不过广播和电视新闻并不把它们当作事故报告加以报导,而是把它们作为犯罪新闻;人们不当生活区新住宅或者汽车事故商业报导的代表,而是把他们当作关于最新犯罪的代表;也没有任何候选人经高级机关的允许同事故或者因为恢复我们在路上和家里的安全去进行战斗。
实际上就美国人来讲,他们对街头犯罪比之对汽车肇事以此而摔跤和对白领阶层人士的犯罪给予更大的关注,则是正常的理智所使然的。来自陌生人方面的犯罪暴力较之在一场汽车事故或摔跤而蒙受的可比损伤更为可怕;盗窃犯罪所造成的理智损失,超过了包括美元数额本身的实际价值。所以,从恐怖的性质和产生它的因素去理解是有许多理由的。
过去,在美国南部盛行种族歧视的制度下,要求黑人走旁边——如果需要,还得走进泥泞街道里——目的是为了让白人(任何白人)完全占有人行道,无所碰撞地走过去。同样重要的,目光接触白人作为象征白人高贵和黑人低下的类似方法,也是被禁止的;一个黑人男子注视一个白人女子,是会招致一种私刑的。然而现今,这一代黑人青少年却一改旧的习俗为快乐是毫不足奇的——例如,三五个黑人小伙子并屑而行,这样白人步行者就必须站在一边;或者相反的,他们在街上结帮成群,背向白人司机驾驶的汽车站在那儿,他只好等待这帮小伙子自愿离去,才能继续开车前进。件随着这些颠倒过来的小动作的胜利,也就可能有双方相互白眼,怒目注视的事情发生。这种遭遇也是不舒服的,因为他们显示出社会秩序真的是多么虚弱——它现在是(而且常常曾是)如何被人们对这些习惯的认可,但这些习惯却没有多少应被接受的理由。对此,戈夫曼写道:“它已经常常是这种情况:一个团体的有秩序的生活,包括许多比其曾经利用过的相反的观点更加脆弱”,而且在我们看重的礼貌或者暴露出这些脆弱的礼仪中逐渐崩溃。
犯罪就是比揭露出来的在社会关系方面的缺点还多;由于它败坏着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的设想,不断损坏着社会秩序的自身。许多人使报纸和电视大大夸大了的犯罪报导合理化,设想熟悉的环境是安全的这种危险是如此之大,以致使他们自己成为犯罪的受害者。甚至当他们承认犯罪已存在时,人们还用种种设想,以不会发生问题去安慰自己——同样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都设想自己要永生,或者地震或洪水都不会伤害我们。莱杰恩尼和亚历克斯解释说,受害的人们进一步理解到他们曾经是更容易遭受暴力袭击时,那就只是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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