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归类
www.110.com 2010-07-08 10:36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被告人的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
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1款
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1款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改变管辖后的审理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2款
自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当庭宣告判决的,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期限
刑诉第163条
自判决后的次日起5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
刑诉第166条
自休庭后次日起1个月以内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审理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3款
自收到补充侦查报告书后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
刑诉第178条
从受理后次日起20日内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
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
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
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1款
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1款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改变管辖后的审理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2款
自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当庭宣告判决的,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期限
刑诉第163条
自判决后的次日起5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
刑诉第166条
自休庭后次日起1个月以内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审理期限
刑诉第168条第3款
自收到补充侦查报告书后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
刑诉第178条
从受理后次日起20日内
相关文章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普通程序规范
- ·1至5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万件
-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若干问题探讨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之探讨
- ·对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思考
- ·刑事案件庭前审查及准备程序研究
-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现状的几点认识
- ·对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几个问题的探讨
- ·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是多少
- ·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
- ·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2条之修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 ·涉外刑事案件起诉程序
- ·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