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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规定五种情况不再接受当事人申诉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导言:山西省是北京的“护城河”,今年又是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关键之年,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人民内部矛盾增多。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我省将开展集中治理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活动。

  本次活动列入的范围是进京和赴省上访的申诉行政案件,重点排查非正常申诉上访、重复申诉上访和越级申诉上访案件。凡列入专项活动名单中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属于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或补正;对属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且有协调余地的案件要尽量解决;对于确实无法通过法院自身解决的案件,在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协助解决;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案件,也要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有五种情况不再接受当事人的申诉上访:已有结论的历史遗留问题案件;法律程序尚未终结的案件;已经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再无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案件;省法院和最高院已做过结论的案件;非法闹访,已经被处理过的案件。本次活动到今年年底结束。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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