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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严管枪弹警车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枪弹、警车、警服管理出问题,将按相关规定扣分……记者从4月2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实行百分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枪支弹药、警车等的管理。

  今年2月至11月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六条禁令”要求,对警车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警车规范使用,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涉及枪支弹药的单位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普查工作,加强公务用枪的规范管理。

  这些管理规定有:个人私自存放枪弹扣16分,枪弹同柜存放扣10分,枪支有锈蚀、锈斑扣8分;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因警车违规被新闻媒体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擅自制作购买警服、标志的扣10分,被装管理工作专用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2009年11月19日,省司法厅发出第四号警务督察通报,在前一阶段对司法行政部门警车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督察中,共收缴警灯8个,摘除警用牌照3块,查扣问题警车6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有力维护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提高了社会公信力。

  据悉,省司法厅将继续保持严管枪弹警车的高温态势,采取明察暗访、联合督察等形式,对各单位枪支弹药和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记者赵蕾通讯员郭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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