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教育市场也需建预警机制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不仅是外语类培训市场有种种不规范情况,整个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目前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缺位,有空子可钻,成为当下这类学校问题频发的最主要原因。

  不是想管就能管

  据上海市教委2008年的报表显示,全市有1400多家社会力量开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按现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编制,对口管理的专职干部一个区往往只有两三人。一位区教育局干部说,有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是连锁办学,注册在甲区,办学点在乙区、丙区甚至更多地区,但从依法管理的权限来看,除了甲区负有行政监管之责,其他区只有消防部门对办学点的安全状况具有,当地教育局连基本的业务管理的职能也担当不了。

  规避监管“躲猫猫”

  在本市申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区县教育局会要求申请者出具包括办学经费出资额、出资方式、自有或租赁校舍的面积等基本情况。但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一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类公司,时常超经营范围办补习班、培训班。他们一般短期租用宾馆、会场等公共场所,或在寒暑假举办异地夏令营。对这样的持工商营业执照的变相办学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能管的,是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经批准领取了办学许可证的正规办学。这恰恰给了非法办学空子可钻,使他们在规避监管时玩起了“躲猫猫”。

  培训市场有预警

  灵格风、凯恩这样的老牌教育机构相继倒闭,上海的社会办学特别是外语培训市场出现重新洗牌已不可避免。恶性竞争、学生难招、成本过大、利润下降,导致个别办学者屡屡上演人间蒸发。有业内人士建议,教育部门能否建立一定的预警发布机制,比如,对生源规模有所预测、对教育机构投资方的资金链能有经常性的有效监管、对可能发生财务问题的学校及时做出控制招生规模的提示,让涉足教育市场的消费者更多一份安全感,这应当成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常规动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