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www.110.com 2010-07-19 14:24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是审批主体,那么,为了上级机关审查和申请人申请的便利,其部门规章可以规定,申请人事先向省级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部门审批,不需要申请人重新提出申请。但是,不能规定:未经省级部门初审同意,申请材料就不能上报给国务院部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