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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调查和思考(4)
www.110.com 2010-07-19 17:44

  (八)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回复制度,确保法院判决切实得到执行

  为了解决人民法院作出的履行判决难以得到完全的执行的问题,除了加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手段之外,还应制订和完善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制度,规范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以后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处理或者如何履行建议情况向人民法院回复反馈,只有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对司法建议的回复制度,才能真正完整地使人民法院的履行判决得到执行,真正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达到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

  (九)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状况如何,关键看该地区、该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行政不作为的多少,与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很大关系。因此,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非常必要,应当定期进行。因为律法规纷繁复杂、范围广,加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没有经过业务培训,有的是“半路出家”,有的是从别的单位调入,岗位变动频繁,对新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掌握、领会,导致执法上的偏差,往往会出现对法律条文理解断章取义,甚至钻法律空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等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不应当有的现象。只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减少行政违法特别是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总之,行政不作为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产生的后果,并不亚于违法行政行为的产生危害结果,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行政不作为行为危害性并及时制裁行政不作为行为,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积极正确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增强公民、法人遵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利于树立法制的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只有全社会都关注行政不作为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危害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才会越来越少,并最终得到有效的遏制。(作者: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覃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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