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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告植物人欠医疗费19万
www.110.com 2010-07-06 17:24

  因治疗不孕进医院,在手术后竟变植物人,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七成责任,赔偿家属60万元。但前日,该医院却将该名植物人告上法庭,向其追讨自2005年起入院“挂单治疗”欠下的巨额医疗费。经法院调解,医院与患者家属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家属向医院支付近20万元的欠费。

  手术治不孕竟成植物人

  2005年12月16日,女青年阿群(化名)因婚后5年不孕来到中大附属第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小型子宫肌瘤并左卵巢内小囊肿”。12月20日医院为她实施了子宫腔镜和腹腔镜手术。手术于当日12时30分顺利结束,但是半小时后,医护人员发现阿群出现紫绀并进行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由于大脑缺氧太久,阿群成了植物人。

  家属认为,医院应该对阿群的不幸负全部责任,而医院则认为这不是。

  两次上告家属获赔60万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家属从医院得到了阿群的和麻醉、手术记录,并委托外省司法鉴定中心对这些材料进行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麻醉没问题,手术也没问题,但手术后医院疏于观察,致使病人呼吸抑制时间过长。因抢救不及时,阿群才成为植物人状态。经咨询有关专家获悉,阿群大脑的损害已达“不可逆转”程度,目前的医学水平难以令其恢复功能。但是,院方仍不同意赔偿,只接受病人在医院“挂账治疗”。

  2007年,阿群的丈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347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赔偿数目高达200万元,并承担对阿群终身治疗的责任。诉讼中,法院指定广州医学会对本案作。广州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手术、麻醉和术后抢救均符合诊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

  2008年12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医院负主要责任,按照7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共计60万元医疗费。双方均提出上诉。广州市中院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医院又告植物人讨欠费

  终审判决生效后,阿群继续在医院治疗。她的丈夫李某表示,为给妻子治病,几年来已花去了百万元之巨,法院的判决没有解决阿群今后的巨额医疗费用问题。

  但随后不久,他得知阿群反被医院告上了法庭,医院要求阿群支付截至2009年12月11日的医疗费共计19万余元,此案前日在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当庭主持调解,阿群的家人同意支付这笔款项,目前此案已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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