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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亟待构建(2)
www.110.com 2010-07-23 15:10

  2、必须进一步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理顺和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能。在目前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监管部门数量,合并监管职能。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范围,赋予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职权,在各相关职能部门难以协调和明晰的监管环节和职责方面,由综合监管部门统一履行监管责任。

  3、必须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构建畅通的风险信息处理渠道。不仅要使分散的风险信息能迅速有效地汇集起来,进行综合分析与处理,而且要能够及时全面地传递到风险评估的各相关机构,为他们开展风险评估提供原始资料。科学的风险评估信息还要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社会和公众,争取风险处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4、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彻底扭转当前食品安全事故中企业推诿、政府着急、群众不满意的被动局面。转变政府监管企业的思路与模式,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利基础上,变包办代替、“保姆式”管理转为督促、监督企业自觉履行生产经营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强化民法在调整企业与消费者产品损害责任方面的利益赔偿作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将保护所有企业的惯性思维调正到保护合法企业的正确思路上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违法企业的惩治与调整作用,积极引导合法企业收购、兼并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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