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彩色图片社诉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将其为顾(5)
www.110.com 2010-07-09 14:33
但被告在 为顾客加洗照片后,将加洗完成的照片在自己的营业场所悬挂、展示,因被告与原告是从事相同经营活动的同类主体,双方之间即存在竞争关系,被告的该种行为就 可能造成其他顾客误认该照片是被告拍摄的照片,类似一种“反向假冒”行为,从而因违反诚信原则,构成一种法无明文规定的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点在原告 起诉中所持的被告该行为导致顾客被误导而去被告处制作婚纱摄影,直接影响其经营的理由中反映的非常明确,也说明原告本意在于诉被告不正当竞争侵权。所以, 本案纠纷依不正当竞争侵权定性处理,似更符合本案事实和表现出来的法律性质。
相关文章
- ·东方彩色图片社诉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将其为顾
- ·东方彩色图片社诉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将其为顾
- ·苹果涉嫌盗版图片 摄影师提出二百万美元赔偿
- ·东方影视文化制作中心诉力田企业发展中心合作
- ·东方影视文化制作中心诉力田企业发展中心合作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 ·新闻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高法蒋志培庭长
- ·意大利摄影师起诉Leibovitz要求赔偿30万美元版权费
- ·父亲所拍领导人照片被擅用 摄影师之女诉出版
- ·拍摄记录或摄影创作?“鸿运牛年”惹著作权官
- ·《堆云.堆雪》变宣传图片 雕塑家状告“苏西黄
- ·摄影照片成车载广告引纠纷
- ·随意使用网上图片 21家公司被诉侵权
- ·父亲作品被擅自使用 摄影家吴印咸之女维权索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正式启用
- ·著作涉嫌侵权 余秋雨被摄影家告上法庭
- ·国内地方媒体首家版权机构SMG版权中心今天挂牌
- ·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考核验收工作启动
-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长沙农业培训班开班
- ·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织召开商业秘密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