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关知识产权法规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 · 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 · 关于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收案范围和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关于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联合检查意见的通知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3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 · 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4·26”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的通知
-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恢复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 · 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摩托车出口产品知识产权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的通报
- ·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吉林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组委会的通知
- ·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渝新欧”国际贸易大通道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欧洲专利制度圆桌会的通知
- ·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的通知
-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的通知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关于核准奥林匹克标志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补充公告
- ·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圳海关关于支持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配套措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 ·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2003年上半年打假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打假工作意见的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15号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
查找海关知识产权专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