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查看资料

买卖合同缺乏证据的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09-06-25    作者:110网律师
辽宁大连律师杨雪 qq:158340460

案情简介

2005年原告北京某公司与被告某市工商银行分行口头协商,为其下属某支行提供ATM机两台,并负责安装。如使用满意,被告下属支行全部都由原告提供并安装此种ATM机。但在原告实际安装后,被告使用不久就私下委托其它公司为全部下属支行安装了ATM机。在原告要求支付两台ATM机价款时,被告不予支付,理由是原告为宣传自己的产品无偿为被告安装的。

法律分析

本案最大的问题是无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双方买卖合同的存在。律师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安装两台ATM机的施工人员的证言,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的原告工作人员的证言,原告对其他客户销售此型号ATM机的发票,并提供原告销售ATM机对外报价单及网络其他企业的参考价格。通过以上间接证据的提供,来证明两台ATM机系原告安装,原告的工作人员参与合同的达成以及ATM机的价格。本案最终胜诉。

律师提示

大量的经济活动出现,必然会引发纠纷。所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非常重要。它不但起到直接证明作用,约束合同当事人的作用,特别是在发生争议时,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不论合同标的额的大与小,复杂与否,签订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作为法人单位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侯玉萍律师
山西忻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