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肇事 车主有过失 交强险照赔
发布日期:2009-09-13 作者:李英俊律师
司机无证驾驶撞伤同事被告上法庭,于是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昨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宣判,保险公司被判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支付伤者修车及误工费用共780元。
去年4月,江先生开着妻子名下的车送孩子上学,在学校门口撞了骑车送孩子上学的一名同事。交警认定江先生负全责。江先生和同事没有对结论表示异议。
由于是同事,两人当时约定,治疗费用等治疗终结后一次性结算。半年后,江先生的同事向他提出了8000多元的索赔。江先生认为治疗费用不可能这么高,拒绝支付。两人协商不成后,江先生被同事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江先生将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今年4月13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江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交强险投保的是车辆,而不是驾驶员,交强险应该无条件地进行赔偿。中保公司发现江先生肇事时所持有的驾驶证为特种驾驶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持此种驾驶证不可以驾驶普通车辆。中保公司认为交强险条例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免责,不进行赔偿。即便进行了抢救费用的垫付,也可以向驾驶人追索,其他费用就更不应该赔偿。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的,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赔偿数额范围内,向江先生的同事支付修车费280元、误工费500元。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www.scdpw.org
汽车及交通事故专版//lawyerliyingjun.blog.tianya.cn
公司法及股权综合版//lawyerliyingjun.blog.bokee.net
房地产物业法务专版//blog.focus.cn/~lawyerlyj
劳动法及工伤综合版//lawyer028.blog.bokee.net
知识产权法务综合版//blog.sina.com.cn/lawyersc
婚姻继承及抚养专版//blog.scol.com.cn/lawyerlyj
李英俊律师新浪博客//blog.sina.com.cn/lawyerliyingjun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