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交儿子的罚款,我就没权利建房了吗?
发布日期:2009-10-11 作者:朱君秀律师
问:我今年53岁,合法生育有一女一子,女儿未婚,儿子非婚生育有一个3岁的女儿,由于我所居住的房屋成了危房,想进行危房改建,当然涉及到办建房证,而广西融安县所推行的一证管多证的做法让人不理解,所有关的办证程序都得由计生部门开始.当我找到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时,他们则要我交清我儿子的计生罚款后才肯帮开证明,其实,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儿子都长大了,试问:我作为父亲的,难道一定要为儿子违反政策的行为买单吗?难道我本人就没有申请建房的权利吗??
答:你有权。你应当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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