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戚小源遗产纠纷案代理律师有话说
发布日期:2011-01-15 作者:110网律师
一、新闻报道的标题涉及到一个字“争”。这个字的运用,无论如何也只是在侧面上说明我的当事人在一种无理无据的情况下胡搅蛮缠,容易让公众得到这样的误解性认识。而事实上本案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戚老先生年近九十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而进行了错误的公证,致使违背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情况下丧失了大量的遗产,造成了老无所养的困境局面,这不是“争”,而是取,天经地义的索取有何不妥?
二、《北京晚报》这样的新闻报道大众,这样的案件结果只是一审判决所确定的解决,在一审判决的上诉期内,当事人提出了上诉,从法律效力来看,一审的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本案尚未有最终定论,那么《北京晚报》作为北京最重要的媒体断章取义目的何在,为什么不能客观真实的报道本案件呢?
三、本案一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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