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费用过高,守约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不予支持
发布日期:2011-03-18 作者:李仁正律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医药公司不同意拆迁,该房屋经法定程序被强制拆除,拆迁完成时间为2004年4月。拆迁时房屋评估价为80万元。2005年10月底,西大街16号商业楼通过竣工验收,但一楼西侧被建成了楼梯、大堂等公共空间,一层其余面积被分割成若干相对独立的较小摊位,不具备经营药店的条件。
2007年4月,医药公司以润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润天公司继续履行《房屋建还协议书》,在西大街16号商业楼一层为其建还200平方米房屋用于经营药店;2、润天公司赔偿医药公司31名职工两年(2005年5月起至2007年4月)的安置费100万元,医药公司两年的利润100万元。
法院认为,房屋虽经强制拆除程序,但《房屋建还协议书》合法有效。由于西大街16号一层西侧已经建成房屋,无法经营药店,因此,医药公司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赔偿安置费和利润损失等,以承担违约责任。
李煜琰律师提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本案中,医药公司如果要求润天公司履行合同,润天公司只能将已竣工验收的商业楼拆除,否则无法继续履行,这显然是不经济的,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本案实际属于“履行费用过高”的情形,医药公司只能追究润天公司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相关法律问题
- 这样写仲裁书会受理吗?还需要哪些证据?会支持哪些请求? 6个回答0
- 请求北京现代厂家赔赏近20天的交通费用 0个回答0
- 请求北京现代厂家赔赏近20天的交通费用 1个回答0
- 集资房合同买卖纠纷起诉继续履行 1个回答10
- 请求帮我算法院判决后的迟延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4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 关于无效涉外合同的具体案例分析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