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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被盗,建筑公司扣保安工资

发布日期:2011-08-03    作者:110网律师
建材被盗 建筑公司要扣保安工资
  律师: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扣除劳动者工资
  
   □记者 刘江浩
  
   本报讯 “我一个月工资才1200元,现在一下就要扣我800元。”日前,在海口打工的邓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在府城一建筑工地当保安,因为工地出现建材被盗的情况,要扣掉他800元工资。
   接到邓先生的反映后,记者来到该工地采访。邓先生介绍,他在该建筑工地当保安,月薪1200元。318日晚,轮到邓先生值夜班。“当天晚上下雨,按照要求是晚上11点开始值班,我大概是晚上1040分就开始值班,没有看到有人进工地偷建材。第二天工地项目经理称工地有建材被盗,并认为是我值班期间发生的。我认为工地建材被盗是在我值班之前发生的,之前就有人看到一辆货车出现在工地的后门,形迹可疑。”邓先生称,工地负责人在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就要扣掉他800元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该工地项目经理揭先生接受采访时称这是建筑公司的决定。“我也被扣了2000元,仓库保管员被扣了1200元。”揭先生表示,之前曾发现邓先生在值班期间睡觉。揭先生坚称建材被盗一事是在邓先生值班期间发生的。揭先生表示,发现建材被盗后,工地方面并没有报案。记者采访时,邓先生和工地方都无法确定被盗建材的数量,对于建材被盗的时间双方也无法明确。经记者协调,双方对此进行协商处理。揭先生最终表示,将不再扣邓先生的工资。
   张天翔律师(13707500017)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应在扣除后按最低工资标准给劳动者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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